注意!2021年,危險品運輸四大新政將實施
2021-03-23 11:16:21注意!2021年,危險品運輸四大新政將實施
2021年已經過去了兩個月,關于危險品運輸今年又有4個政策和大家息息相關,關乎大家的收入問題。3月1日起,取消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考試
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自2021年3月1日起,不得再組織開展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考試。
1、嚴禁采取全城24小時禁止貨車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城市核心區等特殊區域個別道路確需24小時禁止貨車通行的,要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研究論證,依法發布公告,道路采取分時段禁限行措施的,每天允許配送貨車通行的時間原則上不少于6小時。
2、開展專項治理。2021年6月底前,省級公安機關要組織對所有城市的貨車禁限行政策進行全面梳理,9月底前,各城市要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貨車禁限行政策進行評估論證,調整不合理的禁限行政策。
3、規范設定車輛禁限行標準,鼓勵城市根據配送需求適當放寬限行噸位,避免簡單按照車輛號牌類型劃分通行權。
全面消除危化品運輸車輛掛靠運營
日前,為貫徹落實危化運輸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實提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水平,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又發布了《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全面清理道路運輸證載明的經營主體與車輛行駛證登記主體不一致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掛靠車輛。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掛靠車輛清理,確有困難的可延長至2021年1月底前完成;2021年底之前消除掛靠運營現象。
同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制定檢查計劃,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單位)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和裝卸管理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上崗作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核查整改,確有困難的可延長至2021年1月底前完成;2021年3月底前消除無證上崗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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